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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集体活动要在室外进行
发布时间:2022/04/13 教育 浏览:165
市疾控中心日前发布新版《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指引》,要求学校合理安排教学,集体性活动安排在室外进行。
校园内应设置临时等候区,用于临时安置晨午(晚)检出现发热等情况的学生。学校开展晨午(晚)检及预警工作,各单位疫情报告人每日对全校晨午(晚)检结果进行核实、排查,达到监测预警标准时,应及时向属地疾控和教育部门报告。
学校应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其中,核心信息包括学生姓名、班级、教育ID;教职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详细现住址、家庭成员信息等。其他信息应包括学校楼宇分布图、学生座次表、所有人员办公场所座位分布图、外部送餐人员信息、人员出差情况、近期核酸检测情况、学校聚集性活动及会议组织情况、访客记录表等,确保发生疫情时迅速获取重点人员信息并采取管控措施。
教室要保持清洁,每天通风2到3次,每次至少30分钟。学校要合理安排教学,集体性活动安排在室外进行。有住宿生的学校,每日安排专人对住宿生进行巡视。
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学校要配合辖区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经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时空伴随人员的学生或老师,应就地停止活动,做好个人防护,立即报告,根据防控要求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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