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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社局:因履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算工伤
发布时间:2020/02/06 头条 浏览:580
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徐熙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5号文件,涉及人力社保部门三项保障举措,让企业和职工可以安心配合防控疫情。
首先是让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专心抗击疫情,除了发放补贴、补助,还要及时认定工伤。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由各区人力社保部门按规定认定工伤。而且我们压缩了认定时间,用人单位为这些人员申报工伤认定且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由原来的60日压缩为3日内完成认定工作。同时,要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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