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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儿童青少年心理分析实践论坛圆满落幕
12月7日,第三届儿童青少年心理分析实践论坛在南京圆满落幕。本次论坛由青籽心理学院、洗心岛教育及国际表达性艺术分析学会联合主办,汇聚了国内外二十多位专家学者和三百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儿童青少年心理工作者...
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个税优惠政策落地
发布时间:2020/07/02 产经 浏览:741
财政部网站6月30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此外,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财政部、税务总局还发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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